从前

个人资料蒐集及运用

1. 个人资料蒐集及利用之目的:提供非会员购买服务
2. 蒐集之个人资料项目: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件、结帐资料、非会员结帐密码
3. 个人资料的保有及利用期间
 
原则上完成个人资料蒐集及利用目的后,该资料须立刻销毁不得拖延。
除非明示出如下列这些资料的相关事由才可在明示的期间内做保存。
甲、 依照公司内部政策之保留资料事由
o 依照非法交易政策及购物网站营运政策而保留:2年
乙、 依照法令保留资料之事由
o 撤销契约或报价等相关纪录
- 保留事由 : 电子商务中有关保护消费者资讯之法律
- 保存期间 : 5年
 
o 巨款交易及载货等相关供给之纪录
- 保留事由 : 电子商务中有关保护消费者资讯之法律
- 保存期间 : 5年
 
o 有关消费者不满或纷争处里之纪录
- 保存期间 : 3年
 
o Log纪录
- 保留事由 : 通信隐私保护法
- 保存期间 : 3个月
您可以拒绝同意此声明,拒绝时将无法使用非会员购买服务。